上海投资注册指南 返回首页 | 公司简介 | 加为收藏
注册上海公司咨询电话:021-58798309
注册外资公司 外资企业变更 注册上海公司 注册代表处 外资投资企业类型 内资公司变更 上海公司注销 参考消息 联系我们
企业注册顾问,诚信,专业,便捷,高效
  上海日出是一家提供"投资咨询、公司注册 "全套服务的专业公司,是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员单位、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指定代理机构之一。公司坐落于中国上海浦东陆家嘴,为中国及境外公司提供专业的注册服务及相关的公司管理服务。 我们能为在上海注册内资、外资、办事处、分公司免费提供包括浦东、市区在内的上海区域各种企业注册地址。
注册公司案例
线上投资咨询
您现在的位置 :首页>>外商投资企业类型>>租赁公司>> 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
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
来自:上海日出 时间:2007年10月15日 查看次数:
页面功能 【字体: 】【 关闭
  
注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
 
1.主要依据:
二、《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》(外贸部令[1995年第1号])
三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);
四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》(2001年修订);
五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);
六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五年第   6号);
七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一号);
八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1号)。
 
2.企业类型:独资、合作、合资
 
3.前提条件
 
申请条件:
一、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;
二、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  (一)注册资本符合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;
  (二)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;
  (三)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。
三、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  (一)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;
  (二)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。
  (三)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,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.
四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,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,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%。
申请材料
一、申请书;
二、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;
三、合同、章程(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);
四、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、注册登记证明(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;
五、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;
六、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;
七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;
八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九、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,还应提交有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许可程序
一、设立外商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,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上述材料,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,颁发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,不予批准的,应书面说明原因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外商投资租赁公司设立后7个工作日内将批准文件报送商务部备案。
二、设立外商投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,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  (一)申请人向其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。
  (二)上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,由主管部门转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。上述文件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后,发起人正式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、章程。
  (三)发起人签定设立公司的协议、章程。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,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。商务部在45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。
三、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,应由投资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;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;
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,批准设立的,颁发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,不予批准的,应书面说明原因。
四、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租赁业务的,应当符合上述条件,并按照第一项规定的程序,依法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。
告知方式:商务部批件
 
4.经营范围
 
1) 融资租赁义务;
 
2) 租赁业务;
 
3) 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;
 
4) 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;
 
5) 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;
 
6) 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 
5.上海日出公司代办程序
 
1) 初步咨询接洽,确定投资主体资格
 
2) 签定咨询代理协议,提供投资方案
 
3) 提供资料清单和材料样本,以便客户准确无误准备
 
4) 代拟可研、章程、申请书等各种文本,提交客户确认签字
 
5) 申请外商投资批准证书
 
6) 办理外资企业营业执照
 
7) 刻章
 
8)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
 
9) 办理外汇登记证
 
10)办理税务登记证
 
11)办理其他相关证件
 
6.如需我们提供服务,请与我们联系。
     页面功能 【字体: 】【 关闭

返回首页 | 关于我们 | 联系我们 | 设为首页 |  加为收藏

  友情链接
 
上海日出企业登记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本站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
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600号东昌大楼405室
电话:(021)58798309 传真:(021)58798361
邮箱:dyb#sssdyb.com (请将"#"换成@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