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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问题解答
我国增值电信业务分哪些类?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规定,我国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。基础电信业务,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、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。增值电信业务,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。 2001年6月11日信部电[2001]429号文件对《电信条例》所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进行了局部调整,调整后的增值电信业务分类如下: 增值电信业务 (一)固定电话网增值电信业务; 1、 电话信息服务业务; 2、 呼叫中心服务业务; 3、 语音信箱业务; 4、 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; (二)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; (三)卫星网增值电信业务; (四)因特网增值电信业务; 1、 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; 2、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; 3、 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; 4、 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; 5、 因特网会议电视、图像服务业务; 6、 因特网呼叫中心业务; 7、 其他因特网增值电信业务; (五)其它数据传送网络增值电信业务; 1、 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务; 2、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; 3、 语音信箱业务; 4、 电子邮件业务; 5、 传真存储转发业务; 6、 虚拟专用网业务。 注:《电信条例》所附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》中的"互联网"在本目录中统一改称为"因特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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